說來也真有趣,今天傍晚時正好才看過一份Stanford HCI Group一堂HCI設計入門課程中,關於雛形的投影片。結果剛剛就在twitter上看到acer和xxc分別提到了《Choosing the right tool》與《為什麼我們跳過Photoshop-37Signal談UI開發》這兩篇文章。
而這兩篇文章則是讓我想到以前我還經常在寫程式時,經常看的一個網站「約耳談軟體」裡的一篇文章:
幾年前Excel團隊想知道,讓使用者能用滑鼠拖放試算表格子好不好。他們叫幾個實習生用最先進的Visual Basic 1.0「快快地弄出一個原型」以便作可用度測試。結果卻花了整個夏天,因為這個原型必須重現很多真正的Excel功能,否則就沒辦法做真正的可用度測試。
可用度測試的結論呢?沒錯,這是個好功能!負責的程式師只用了大約一星期就實作出完整的拖放功能。這個笑話當然就是原型的唯一意義就是要「節省時間」。
(中略)
基本上我已經放棄軟體原型了。如果原型可以執行所有產品的功能,倒不如直接當作產品,如果不能的話原型也沒多大用處。還好有個更好的點子:紙上原型。它一下子就徹底的解決了這個問題和冰山問題。更幸運的是,Carolyn Snyder剛剛針對這個主題寫了一本很好的新書:紙上原型製作。這本書對任何設計使用介面的人來說都是很基本的參考資料,而且書寫得很好。
其他建議參考閱讀:
我今天傍晚正好在看的那份投影片…:Prototyping
上頭那份投影片與約耳不約而同都提到的一本書:Paper Prototyping: The Fast and Easy Way to Design and Refine User Interfaces (這本書我並沒有讀過,不過現在對它挺有興趣的就是了…)
[...] 在他的這篇文章中提到了一些 Prototype [...]
By: » Prototyping on 六月 12, 2008
at 3:15 下午
正如Mr. Monday在上面trackback裡那篇文章提到的,其實prototype範圍也不小,的確不可一概而論。
著重於「溝通」時與著重於「測試」時,使用prototype的方式應該就不一樣。而使用prototype時的所面對的對象其實也有很多可能,從設計團隊內部、業主、合作的工程團隊、到找來的受測使用者等等,面對不同的對象時,使用的prototype類型,或是使用時的重點也都可能會不同。
事實上,約耳所說的例子與37 Signals所說的就不太一樣。而37 Signals的那個討論串裡,台灣網友提到在接案時用於和業主溝通的例子又更不一樣了。
By: asker on 六月 12, 2008
at 9:49 下午
如果你是acm會員,或是學校哪裡有books24x7的subscription, 就可找到paper prototpying這本的線上版(應該說可以找到不少morgan kaufmann 系列的hci線上版都有)
By: acer on 六月 17, 2008
at 4:40 上午
感謝acer的資訊,不過我不是acm會員,也已經離學校有點距離囉…
不過沒關係,如果有緣的話我會碰到這本書的 :p
By: asker on 六月 22, 2008
at 11:59 下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