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某樣東西在兩分鐘後就讓人無聊,試著花上四分鐘。還是無聊,再花八分鐘,然後花十六分鐘、三十二分鐘。最後我們會發現它一點也不無聊。
– John Cage, 摘自《你可以這樣找創意》
今天在公車上在看《你可以這樣找創意》時,看到作者Keri Smith不止一次引用John Cage的話,當時一直覺得好像看過John Cage這個名字。
回來後翻了《這才是做研究的王道》後總算確定了,他果然是那位寫出《4′ 33″》,用無聲鋼琴曲(前面給的Youtube連結是樂團版,不過這首曲子最早公開發表時是鋼琴版)要大家好好聆聽身邊聲音的仁兄。